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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卫生系统发布14项惠民政策

www.39.net  2008-5-14  39健康网社区  
2008年,吉林市卫生系统将实施14项惠民政策,积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14项患民政策是:

1.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为全市适龄儿童(含流动儿童)免费接种1类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设立惠民病房和窗口,以优惠方式向低保和特困人群开放。城市低保人群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减免挂号费、诊察费,减免床位费50%;城市低保人群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减免CT、核磁检查费20%,减免手术费20%。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具有市区城镇户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户籍60岁以上人员、低保人群免费进行高血压和糖尿病筛查,免费建立健康档案,为60岁以上高血压患者或糖尿病患者免费进行血压、血糖监测,为孕妇产妇免费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7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保健管理,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

4.开展新农合单病种限价试点工作。

5.继续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开展患者评议医生活动。

6.推广实施医生不当处方点评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抽调专家每月点评一次,市卫生局抽调专家每季度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点评,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好此项工作。

7.坚持合理用药,做到能单用药就不联合用药。对特殊用药,临床药师必须参加会诊,监督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8.在二级以上医院,特别是在三级医院中,要实行窗口、分层、电话、网络等多途径挂号,缓解病人挂号难的问题。增开简易门诊,增加专家门诊,增设专病、特色及联合门诊,实现全天候门诊服务。

9.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费用最高限价。对单一病种的病人在检查确诊后,从治疗、用药、手术到治愈出院限定最高医疗费用,医院要在病人自愿的前提下与之签订协议,确定最高费用上限,切实达到收费透明、惠民便民的目的。

10.在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公开制、医疗价格管理责任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在医院公共显著部位对单病种医疗收费、医疗检查检验、药品及卫生器材进行明码标价,设立完整的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查询。

11.积极推行大型检查结果转诊互认制度。在医疗技术标准范围和一定时间内,同级同类医疗机构之间实行患者转诊大型检查结果相互确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为患者转诊就医节省时间,节约医疗费用,降低医疗服务运营成本。患者在其他二级医院做过检查,凡未超出该检查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重新检查。在门诊做过检查,住院后一般不再重复检查(院内检查能确诊的项目不再做重复检查)

12.继续实行医疗服务导诊制度,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文明窗口建设。

13.适时组织开展“白衣天使献爱心、走进社区大型义诊活动”。

    14.适时组织医疗卫生专家深入农村为农民免费义诊。

(责任编辑:郑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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